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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省爱卫技术指导办圆满完成对十堰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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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8-03 08:00:00来源:省爱卫技术指导办 周亮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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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年版)、《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爱卫办关于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十堰市已被全国爱卫办列入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名单。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迎接全国爱卫办对十堰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根据省爱卫办要求, 6-7月期间,省爱卫技术指导办多次组织有关专家对十堰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准备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并圆满完成了省级复审。

    调研、指导期间,专家组重点查看了十堰市城区和郧阳区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农贸市场、五小行业、早夜市、窗口单位、建筑工地、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小区楼院、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城市水体、铁路沿线等区域或单位。内容主要是创卫氛围、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安全及公共场所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环境保护、群众参与意识以及对整体卫生状况的满意度。

    在多次调研、指导的基础上,省爱卫技术办组织并参与了十堰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专家组一致认为自2011年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命名以来,十堰市以巩固提高国家卫生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为目标,从“重点整治,全面提高,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入手,抓长效管理和制度建设,促进“五城联创”工作,推动卫生城市创建向纵深发展。通过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卫生综合治理,城乡环境面貌和市民素质不断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有力地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一是进一步健全爱国卫生管理组织,加强领导和协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每年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二是切实加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巩固和发展创卫成果。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十堰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关于推进十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确保各项工作按制度规范开展。三是广泛开展各类卫生创建,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健康水平。三年来累计创建省级卫生乡镇25个,市级卫生乡镇19个;创建省级卫生单位240个,市级卫生单位627个。四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生产生活环境。五是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工作,保障水和大气质量。六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市民健康。市政府每月召开一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例会、每季度进行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活动,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七是以提高市民健康素养为目标,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全面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打造“五大健康阵地”。

    经考核组综合评定,十堰市顺利通过省级评审。省爱卫会以书面形式将复审报告对十堰市政府进行了反馈,十堰市针对报告提出的问题迅速进行了整改并经省爱卫办核实后,省爱卫会向全国爱卫会递交了对十堰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进行复审的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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