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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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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1-04 08:00:00来源:熊培生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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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制定了《湖北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考核评估方案》,全省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会同承担地方病防治任务的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按照《规划》终期考评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内存在的地方病(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克山病)防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市(州)卫生计生委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考评组对辖区内各县(市、区)进行了考评复核,考评结果显示,全省95%以上的县(市、区)实现了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其中组织领导、碘盐管理、监测与防治、健康教育4项管理指标总得分均在85分以上;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为260.8ug/L,且尿碘含量低于50 ug/L的比例不超过20%;孕妇尿碘中位数为183.6ug/L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小于5%;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4.29%。全省30个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县共有病区村197个,其中196个病区村达到控制标准,1个病区村未达到控制标准,29个病区县达到控制标准,1个病区县未达到控制标准。全省15个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病区县共有病区村731个,其中607个病区村达到消除标准,109个病区村达到控制标准,15个病区村未达到控制标准;9个病区县达到消除标准,5个病区县达到控制标准,1个病区县未达到控制标准。仙桃市和洪湖市两个饮水型砷中毒病区县分别有1个病区村,2个病区村达到消除标准,2个病区县达到消除标准。利川市克山病病区达到消除标准。

526日,省卫生计生委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会商,对省级抽查考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省卫生计生委62日下发了《规划》终期省级考评方案,成立了6个省级考评组,于623日至73日分别对恩施州的恩施市和利川市,宜昌市的长阳县和夷陵区,荆门市的京山县和钟祥市,荆州市的监利县和洪湖市,黄石市的大冶县和阳新县,黄冈市的黄梅县和蕲春县,咸宁市的嘉鱼县和赤壁市,武汉市的江岸区和汉阳区,鄂州市的鄂城区,随州市的广水市,孝感市的孝昌县和大悟县,襄阳市的南漳县和枣阳市,十堰市的竹山县和郧阳区,天门市,潜江市等26个县(市、区)进行了省级考评。各考评组按照省级考评方案的要求,分别听取了市(州)和被抽查考评县的考评工作汇报,查阅了有关资料,并进行了现场考评,考评结果表明省级考评结果与市(州)考评结果基本一致,各市(州)对所辖县的考评结果真实可靠。

    1026日至30日,国家考评组对我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进行了终期考核评估,听取了省级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并抽取了襄阳市的南漳县和十堰市的竹山县开展了现场考评工作,考评组认为我省全面完成了《规划》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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