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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院中心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顺利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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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4-18 08:00:00来源:质管室质量与安全管理科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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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15日至16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委派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赵四清主任评审员、刘兴刚技术评审员和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陈丽娟技术评审员组成的评审组对我中心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扩建新BSL-3实验室和原BSL-3实验室)进行国家认可监督评审。院中心李阳副院长,卫生检验所宋毅所长,质管室秦俊主任,BSL-3实验室江永忠主任、实验室各安全管理人员、关键岗位技术人员、保障人员30余人参与了此次评审,刘家发院长出席评审末次会议。


此次监督评审包括院中心原BSL-3实验室和扩建新BSL-3实验室的认可现场评审,院中心进行了充分的前期准备,依照评审核查表逐条自查,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开展了充分的人员培训、模拟演练,确保设施设备与环境条件检定合格并运行良好,各类档案记录完善。

现场评审首次会议上,院中心BSL-3实验室江永忠主任向评审组汇报了上次评审以来管理体系及实验室运行管理情况。评审组依据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CNAS-CL05:2009)、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对关键防护设备评价的应用说明(CNAS-CL53:2014)的要求,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观察、典型工作流程演练、资料审核、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座谈交流等形式对BSL-3实验室整体运行情况、相关服务支持部门情况、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全要素评审。 


评审组对院中心生物安全体系运行管理、记录档案管理、实验室技术能力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一致认为,院中心BSL-3实验室以相关法律法规及CNAS认可准则为标准,结合自身实际做了大量的工作,参加现场考核的项目人员操作技术熟练,体系管理规范、运行有效,优于全国同类型实验室。同时,评审组从设施设备维护、扩建实验室相关作业指导书完善等方面提出了不断优化的建议。末次会议上,BSL-3实验室江永忠主任、李阳副院长和刘家发院长分别对评审组表示了感谢,刘院长强调指出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安全要持续保障,实验室人员要养成良好的习惯,不能出现任何安全问题,运行与管理要越做越好。此次院中心扩建新BSL-3实验室和原BSL-3实验室顺利通过国家认可监督评审为不断促进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发展与规范管理提供了有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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