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中心顺利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国家实验室认可复评现场评审
2017年7月22日至23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委派山东省CDC史晓滨主任、江西省CDC孙吉昌主任、广西省CDC孙贵娟主任、浙江辐射检测所张荣锁主任、山西省CDC潘丽梅主任、江西省CDC张静主任、四川省CDC朱岚主任、江苏省CDC王民生主任一行8位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我中心进行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国家实验室认可复评、扩项及变更评审。院中心刘家发院长、李阳副院长、史廷明院长助理、质管室、人教处、总务处、监察室、卫生监测所、安评中心、卫生检验所、传防所、血防所参加此次评审。
评审组依据认证认可准则CNAS-CL01:2006、《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2016]33号)及认可准则应用说明CNAS-CL09:2013、CNAS-CL10:2012、CNAS-CL22:2015等要求,通过现场提问、现场试验、现场演示、查阅记录和报告、核查仪器设备配置、座谈交流等形式对2014~2017年一个评审周期内院中心检测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检验检测能力、环境设施设备、授权签字人资质符合性等情况进行了全要素评审。
此次评审对院中心本部20类963项参数,安评中心9类224项参数及22名授权签字人均予以推荐。评审组充分肯定了院中心质量管理与体系运行工作、人员技术档案管理及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对质量管理部门与各业务所间的沟通互动,现场评审的组织协调与紧密配合给予了高度评价,真正体现了“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