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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院中心喜获国家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农药GLP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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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20 08:00:00来源:安评所 付少华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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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于2019年3月6日发布了农业农村部第143号公告,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审,批准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8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有效期五年。这是院中心继2016年获得药物GLP认证后,再次获得农药GLP认证,同时也是目前全国疾控系统唯一拥有药物GLP和农药GLP双认证的单位。

院中心2007年首次获得国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A级资质。2017年国家农业部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的资质认证审批提出了更高的准则和要求,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2570号公告,要求国内开展农药登记试验的单位,必须按《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评审规则》和《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进行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技术评审工作以及农药登记试验工作。新的评审规则、规范和老的规则相比,技术标准更严,实验条件更苛刻,这对院中心的农药登记试验工作来说既是一个严峻挑战,更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

近三年的时间来,在院中心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院中心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中心全体职工在樊柏林等所长的带领下,团结一心,克服困难,不断的对院中心农药毒理实验室进行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实验室硬件方面:对农药样品室、农药毒理室进行了维修改造,先后增加了TOX-IVOS全自动精子分析仪、HRH-3206动式吸入染毒柜以及AU68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大型仪器设备,极大的提高了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和手段。实验室软件方面:先后对农药毒理试验标准方法(SOP)进行了四次改版修订,新发布的第四版 SOP中与农药毒理试验相关的SOP共计17大类、707项标准操作规程,通过这些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室的工作不走形、不变样。与此同时,农药毒理室还不断的通过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对实验人员的能力进行提升,先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学术会议共76人次,内部培训学习139次。这些年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院中心农药毒理室的检测水平和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此次院中心农药GLP认证的通过,为院中心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中心的农药登记毒理试验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扩大了院中心的业务检测范围,提升了院中心的服务水平和能力,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同时也为湖北省农药原药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相信在院中心领导的不断关心和爱护下,院中心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中心农药毒理实验室定会不断的成长壮大,为院中心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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