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手机版|使用帮助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正式颁布

{InfoData.top_title}

时间:2022-01-10 08:00:00来源:卫监所营养与食品安全部 李菁菁  点击量:
分享到:
字号:

2021年12月2日,由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联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武汉大学健康学院编制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1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正式颁布实施。

公共场所设立专兼职卫生管理员既是法律标准要求,也使卫生管理、疾病防控落实到了最基层,是现有公共卫生防控体系的补充、延伸与有力辅助。2020年9月,中心(院)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托,承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编制。经过标准编制启动、专家初审、公开征求意见、专家终审、多轮修改后形成标准报批稿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本标准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了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标准的颁布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同时,让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有了更加清晰的职业发展通道,将大力提高基层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打印   关闭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