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手机版|使用帮助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

{InfoData.top_title}

时间:2014-07-01 08:00:00来源: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点击量:
分享到:
字号:

(一)根据国家防治计划,结合本省实际,协助卫生主管部门起草省级血吸虫病、寄生虫病防治规划。

(二)根据本省防治目标,协助卫生主管部门拟订省级年度防治任务和计划,提出经费、药品、设备、器材的采购和分配意见。

(三)制(修)订省级防治策略、各项防治技术方案和管理办法(制度),制定专题调研、督导和专项工作计划、方案。

(四)开展血吸虫病、寄生虫病防制策略、控制措施的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方法,总结、推广防治工作经验。

(五)制定省级疫情监测方案和监测工作计划,组织、指导疫情监测工作,分析监测结果,掌握疫情动态。

(六)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建立和完善省级血吸虫病防治信息数据库,及时审核、汇总、分析、报送各类报表和资料。

(七)参与、指导对血吸虫病、寄生虫病突发疫情的调查、处理和评估。

(八)为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血防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九)承担省内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血吸虫病卫生学评价。

(十)制定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教材,开展专业技术培训,组织专业技术和技能考核。

(十一)制定血吸虫病、寄生虫病健康教育计划,编写、制作健康教育材料,指导、开展血吸虫病、寄生虫病健康教育、健康促进与效果评估。

(十二)负责对下级机构的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十三)参与、指导血吸虫病联防联控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

(十四)向社会提供血吸虫病的病原与中间宿主鉴定、提供疟疾病原鉴定,提供血吸虫病、寄生虫病预防保健、健康咨询等专业技术服务。

(十五)协助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对新达到疫情控制、传播控制和传播阻断标准的流行县进行技术考核。

(十六)协助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对达到消除疟疾标准的县(市、区)进行考核。

(十七)承担省血吸虫病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 负责人:刘斯

  联系电话:027-87652066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6号省疾控中心院内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