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县级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需求书
我省心理健康服务资源总量不足且分布不均,优质资源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区,县级心理专业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等数量普遍不足、质量参差不齐,基层心理咨询室建设和配置不完善等问题突出。为加强县乡一体化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基层心理咨询室建设和运行机制,省阳光心理健康服务公益基金管委会审议通过了湖北省县级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拟在我省开展项目试点工作。根据项目方案要求,阳光基金办特招募第三方研究团队开展相关研究。
一、 项目时间
2023年2月-2024年6月。
二、 项目内容
(一)选取至少两个项目县;
(二)在项目县开展心理治疗培训,共培养20名心理专业服务人员,并开展心理服务融入日常诊疗培训,覆盖心内等专业科室等医护50名,开展1000例患者心理筛查与150人次团体心理辅导;
(三)针对项目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心理咨询室标准,按标准进行专业化配置和设置至少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心理咨询室,并培训及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业人员具备心理疏导、心理干预及心理转介等服务能力。
三、项目产出
形成湖北省县级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手册及项目总结报告,项目资料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
四、申请条件
(一)研究团队须来源于医院、科研院所等公立机构。
(二)有心理或精神卫生行业权威专家保障项目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三)研究团队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基础。
五、申请金额
根据项目内容确定申请额度,上限为30万元。
六、申请方式
将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以PDF格式(需盖机构公章)于2023年1月17日17:30前发送到指定邮箱:530481613@qq.com。
湖北省阳光心理健康服务公益基金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