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疫苗有那些禁忌症?
不同疫苗的接种禁忌证也有所不同,应按照疫苗说明书执行。WHO 认为以下情况应作为常规免疫的禁忌证:
1、免疫异常:免疫缺陷、恶性疾病(如恶性肿瘤、白血病、淋巴瘤等),以及应用皮质类固醇、烷化剂、抗代谢药物或放射治疗而免疫功能受到抑制者,不能使用减毒活疫苗;对上述儿童及其兄弟姐妹在接种脊灰疫苗时,可用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代替OPV。减毒活疫苗也不要用于孕妇。
2、急性传染病:如果受种者正发热、患急性传染病或急性传染病痊愈不到2 周时,应推迟接种。因为发热时接种疫苗可加剧发热症状,且有可能错把发热当作不良反应而阻碍
以后接种疫苗。
3、既往接种疫苗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如果前1 次接种同种疫苗出现严重反应(如出现过敏反应、虚脱或休克、脑炎/脑病或惊厥),则不应继续接种。
4、神经系统疾病患儿:对进行性神经系统患病儿童,如未控制的癫痫、婴儿痉挛、脑炎后遗症和进行性脑病,不应接种含有百日咳抗原的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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