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疾控中心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培训学习专题讲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面落实疾控机构法定职责,提升干部队伍传染病防控法治化、科学化水平,8月4日,省疾控中心举办第十期“凤鸣讲堂”暨干部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省疾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宏发主持培训并讲话。培训邀请国家疾控局规财法规司二级巡视员谷京宇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立法总体情况、修订背景、重点内容、配套规定以及各级疾控部门、疾控机构的法定职责等方面进行授课辅导。
培训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疾控机构依法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根本依据和行动准则,全体参训人员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做到学深悟透。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传染病防治工作对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的要求上来。二是深化学思践悟,各部门要组织研讨,围绕授课重点内容,逐章逐条重温法条规定,尤其要对照监测预警、疫情报告、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法定职责和程序要求,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明确工作规范。三是坚持学用结合,将法治思维贯穿工作全链条,进一步优化机制、规范行为、健全制度,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工作质效的实际动力,全面提升传染病防控的规范化水平,确保疾控部门、疾控机构法定职责落地见效。
省疾控局机关全体人员,省疾控中心科级以上干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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