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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健康湖北”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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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8-24 08:00:00来源:省健教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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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平衡膳食”、“合理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核心知识的宣传普及;科普“吃动平衡”理念,提升人民群众对健康基石的理解和预防慢性病的健康饮食,湖北省疾控中心将于830日组织相关单位在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听涛景区梨园广场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暨健康湖北全民行动大型现场“吃动两平衡”主题宣传健步走活动,以健康运动的方式展示湖北人民绿色、运动、健康、热情的生活。

(一)活动概况

     1.活动主题:“健康湖北”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

     2.活动目的:

1)通过举办以“吃动两平衡 健康一辈子”为主题的健步走活动配以抽奖知识问答,以此吸引人群,引发群众与舆论关注;

2)成功推广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宣传效应,以健康运动的方式展示湖北人民绿色、运动、健康、热情的生活。               

    3.活动时间:2015830日(周日)

    4.活动地点:东湖听涛风景区梨园大门

      线    听涛景区梨园大门入口---鲁迅广场---行吟阁---濒湖画廊---游览车站---梨园大门,总长约4公里

   5.主办单位: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省爱卫办、武汉市爱卫办

     承办单位: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协办单位: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6.报名电话: 027-87652243

(二)活动流程及规则

   0800-0830    参加活动人员报道,领取号码牌、抽奖卷等

   0830-0840    开幕式,包括领导讲话、主持人宣读倡议书及

                    活动流程和规则

   0840-850     健身老师带操,做热身准备活动

   0850-1000    参与者持健步卡在起点处按规定路线徒步,不记名次,沿途在每个饮水站获得号码牌盖章后返回会场即可由本人到终点领取健康小纪念品,并参与随后的抽奖和知识问答环节。期间现场群众可进行现场健康体验、健康知识咨询等。  

   1000-1030     抽奖及知识问答,随机抽取完成健步走活动的号码牌,抽中者上台后需回答主持人提出的问题方可领取奖品,其中三等奖需正确回答一个问题,二等奖需正确回答两个问题,一等奖需正确回答三个问题,不会答题或答题错误即重新抽取号码牌。本次活动设一等奖2名,奖品为体脂称;二等奖5名,奖品为运动心率表;三等奖10名,奖品为运动手环。

   10:30-11:30       自由参观活动

(三)注意事项

     1、集体组织报名的请于8月26日前将团队报名表发送至组委会邮箱mbzhfz@163.com

     2、参加人员报名即默认其已阅读《“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健步走大型公益活动协议书》,保证身体健康,适宜本项活动,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对于患严重心脏病、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以及孕产期妇女建议不参加本次活动。

    3、组织方将准备一辆救护车在现场负责救援,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走完全程、中途退出者或出现紧急情况,须立即告知组织方。

    4、参加活动人员建议准备一双舒适合脚的运动鞋、运动服装、毛巾等,活动当天天气为多云,做好防晒措施。

5、参加活动人员不计成绩,不计名次,中途盖章5次并在规定时

间内走完全程即可参与抽奖。健步走结束后,在终点梨园广场举行幸运大抽奖活动。

6、本次活动宣扬绿色出行,参加活动的人员按时赶往东湖风景区

听涛景区梨园大门集合报到,411.605.402.108.712.537.573路公交车可到。

  

附件

“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

健步走活动参加人员集体报名表

                         

序号

集体名称

人数

领队名称

联系电话

备注

“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健步走

大型公益活动免责声明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参与830日举办的湖北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健步走活动的所有人员。

    2、凡报名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次活动组织者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本次活动组织者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本次活动组织者不承担。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5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活动中组织者对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组织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经营行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健步走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活动,将自行承担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组织者本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6、患严重心脏病、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以及孕产期妇女建议不参加本次活动。

    7、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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