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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荆州创国卫 纪委严令禁止“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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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8-05 16:18:00来源:周亚东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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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明创卫工作纪律,近日,中共荆州市纪委荆州市监察局发布《关于严明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有关纪律的通知》,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卫”工作),督促各地各单位认真履行创卫工作责任,以铁的纪律和优良作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纪律规定如下:

    一、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创卫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安排部署不及时,影响创卫工作开展的一律追责问责。

    二、有关责任部门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安排的工作任务不落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一律追责问责。

    三、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守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对在创卫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不作为、慢作为,徇私舞弊、吃拿卡要以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创卫工作资金的一律追责问责。

    各级创卫工作指挥部要加强对创卫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追责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规定出台,将全面扎实推进荆州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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