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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宜城市疾控中心开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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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6-08 08:00:00来源:范有春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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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年版)已经国务院修改,2016413日经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2016423日正式施行。根据襄阳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宜城市积极行动,结合实际,卫计局下发了“关于印发《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活动的通知”(宜卫计函〔201629号)文件。宜城市疾控中心于201666日开展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培训会。参加培训会的人员有各镇(办)卫生院分管院长、公共卫生科科长及预防接种工作人员,驻宜职工医院防疫科科长,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卫科人员共30人。培训工作由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主管医师范有春负责,系统培训学习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对新修改的内容进行重点讲解。通过培训学习,全市各接种单位的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均对新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了深入细致的了解,为今后更好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安全有效接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打下坚实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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