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省城镇供水条例精神 保障生活饮用水安全
8月28日上午,省卫计委召开全省贯彻落实《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保障生活饮用水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以后。红安县县疾控中心为切实做好全县生活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迅速召集中心卫生监测科、质量管理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落实工作部署。
中心主任刘端俊要求相关科室:一是要组织全员学习《《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认真领会全省会议精神,全面掌握水质监测机构的工作职责和标准要求,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实验室能力建设,为落实条例精神深入开展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做好人员、设备和技术上的保障;三是要落实水质监测工作制度和程序,严格执行省物价收费标准,做到依法履职。四是要尽职担责,严把水质监测质量安全关,为政府当好参谋,切实做到为群众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让红安县居民真正饮用“放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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