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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瞄准新目标 打造新平台——记长江中游城市群公共卫生协作启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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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0-28 08:00:00来源:武汉市疾控中心 业务办 王怀记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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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3-25日,长江中游城市群公共卫生协作启动会议在武汉晴川假日酒店召开,会议邀请了国家卫计委疾控局副局长雷正龙、武汉市发改委区域经济发展处(长江中游城市群秘书处)副处长吕波、四省会城市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各市疾控中心的代表以及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校代表参会。会议由武汉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彭厚鹏主持。
    武汉市卫生计生委主任朱宏斌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辞,他指出:长江中游城市群公共卫生协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区域健康服务的需要、也是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因此意义重大;长江中游城市群公共卫生协作有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有优秀的智库支撑,因此切实可行;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着重搭好平台,二是进一步明确目标和定位,三是加强长江中游城市群间的沟通和了解。
    四城市疾控中心主任在会上共同签署《长江中游城市群公共卫生协作章程》,通过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公共卫生协作工作方案》及《长江中游城市群公共卫生协作研究中心科研项目协作管理办法》;雷正龙副局长和朱宏斌主任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公共卫生协作中心”揭牌。
    雷正龙副局长对长江中游城市群公共卫生协作启动给予高度肯定,他认为这标志着长江中游城市群公共卫生协作又上新台阶,是我国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历程中一次很有意义的事件。同时长江中游城市群公共卫生协作大有可为:首先要建立合作机制,合作模式,形成合作流程;其次是构建合作网络,密切合作关系;第三是根据区域特点和疾病负担,工作任务等,筛选出优先和重点的合作内容;第四是长江中游城市群公共卫生协作可以调集精兵强,围绕重大研究课题开展攻关。同时长江中游城市群公共卫生协作可以不断扩大。合作范围要从中游,逐步影响到上游和下游,从主干流的合作辐射到支流,形成长江流域的合作,带动整个流域公共卫生能力的提高。除此,长江中游城市群公共卫生协作,应该是一个开放包容的协作,加强与国内其他公共卫生组织、机构的合作,还要与WHO 等国际组织的合作,以不断提高影响力和协作成效。
    本次中游城市群公共卫生协作启动会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会议议程。四城市分别以“长江中游城市群公共卫生协作现状、需求和发展”为主题作了专题发言交流,各方参会代表就长江中游城市群公共卫生协作工作目标任务、运行机制和工作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达成了高度共识。大会同意以常务理事长轮值制度进行运行,轮值周期为2年;设立长江中游城市群公共卫生协作秘书处和专家组;根据讨论结果制定公共卫生协作的远期规划和近期目标;充分发挥各城市的优势以具体科研项目的形式开展实质性合作;积极开展人次培养和交流,同时接受四城市的科研项目申报。长江中游城市群公共卫生协作将遵循“平等、互惠、合作、共享、自愿”的基本原则,在这个公平的平台上相互交流合作,共享研究的成果,共同促进本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武汉市结核病防治所、市精神卫生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市皮肤病防治所、市医疗救治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及武汉市各区卫生计生委分管主任和各区疾控中心主任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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