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对2015年生物制品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中心生物制品采购和供应管理,确保生物制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卫办综函[2012]434号)、《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卫办药政发[2012]136号)相关要求,我中心将对2015年采购的生物制品的供应商(国内生物制品的生产企业及进口产品的总经销商)及提供的产品进行资质审查,并对产品电子监管码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核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供应商按照《生物制品供应资质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的要求,认真准备贵企业(公司)及提供产品的资质证明相关资料,并于2015年1月9日前寄(送)到我中心生物制品管理办公室,逾期未提供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与我中心开展合作。
二、我中心将于2014年1月10日对贵企业(公司)提供材料进行初审,在审核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我中心生物办会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公司),请相关企业(公司)在两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补齐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也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初审合格者,根据我中心拟采购的生物制品品种,我中心再另行通知与相关供应商进行价格面询(议)后签订采购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龙
联系电话:027-87884206 13971428070
电子邮箱:hbcdc027@163.com
收件单位:湖北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管理办公室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6号
邮 编:430079
感谢各供应商及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附件:生物制品供应资质相关证明材料(格式)
湖北省疾控中心
2014年12月26日